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979年7月1日五届大会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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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