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帝国”调查
唐铮
贵州金元:一个电力新垄断故事
国有电力职工持股近100%,国有电力公司高管人员兼任掌门人,以“垄断寄生”方式发展起来的金元公司,如何成了贵州省最强势的新型电力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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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帝国”调查
在贵阳街头问路,提及“金元公司”,应者茫然,但说起瑞金路上那座即将竣工、每当夜间便愈发显得金碧辉煌的豪华大厦,几乎所有人都能立即指出方向。
2004年8月,当记者走进贵阳市瑞金路的那座大厦时,几名工人正伏在脚手架上打磨大楼外墙的大理石,大厅内装修的油漆味还未完全散去。
贵州金元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元公司)办公室主任郭健说,由于“公司刚刚成立,发展业务还很有限”,因此暂不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
不过,低姿态并不能掩盖一个重大事实:四年前成立的金元公司是一家贵州电力系统职工持股企业,又是贵州最大的电力投资商,公司总资产至2003年底已突破154亿元。截止到今年4月,金元系统的电厂已联网的发电设备容量达284万千瓦,占贵州省同期总量的近1/3(参见表一〖原图缺失〗)。
这是一家为众多民间人士所有、又与国有垄断力量血脉相联的企业:国有贵州省电力公司高管人员均在金元公司持有股份,兼任该公司主要领导职务。贵州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向德洪担任金元公司董事长。
在全国,电力系统职工集资办电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而在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前后形成高潮。2003年8月,中央政府已经明晰其间弊端,“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和企业改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2003年国资改革37号,下称国资37号文)。最近,国资委牵头制定的规范电力行业职工持股的文件,也正在各有关部委会签,不日即将出台。
然而,垄断寄生者们的扩张脚步也在加快。在全国,一些“金元式”的电力巨人正卓然长成。
宏图大志
金元公司办公室主任郭健自称“公司刚刚成立”虽是谦词,却也有几分道理。因为注册于2000年11月的金元公司,确实是近两年才浮出水面。用当地一位资深记者的话说,“以前好像没怎么听说过,但是就在去年厂网分开之前不久,突然冒出来了”。
这家公司成立时全称为贵州金元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更名为贵州金元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贵州省电力公司新闻部主任武瑜向《财经》坦承:“从金元成立以后,贵州所有的电力项目(指由贵州省电力公司立项的项目——记者注)都是由金元来投资了。”
截止到2003年底,当金元公司真的不得不“突然冒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贵州最重要的电力投资商。
这家公司已形成集团架构,其旗下控股六家子公司,其中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电公司)及贵州中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开发贵州省境内的火电和水电项目;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担金元旗下电厂的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设;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金宏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和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从事煤炭开发,为金元公司所辖电厂及贵州省内其他电厂提供发电用煤(参见表二〖原图缺失〗)。
以此规模,截止到2004年4月,金元系无论以装机总容量、发电设备总容量还是发电量算,均已成为贵州省最大的发电集团,分别超过了华电集团和国电集团在贵州的电力资产。去年公司全年销售收入27.3亿元,利税10亿元,总资产达到154亿元。
目前,公司全资或透过旗下公司控股参股11家大中型电厂,除已建成总装机容量达300万千瓦的电厂,还有总量计1154万千瓦的项目处于在建和规划之中。其中,在建的纳雍电厂二期工程计划总投资48亿元,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发耳电厂总投资近百亿元,装机容量为240万千瓦;金元系参股45%的盘南电厂,总投资约144亿元,投资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60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均是贵州历史上少见的大型投资项目。
据估计,截止到2006年,金元系的总装机容量可达700万千瓦以上,接近于三个葛洲坝电厂。
2004年3月是贵阳市莺飞草长的时节。3月24日,向德洪刚从北京出席全国人代会归来,就出席了金元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
这位贵州国有电力系统的首脑人物以金元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做了重要讲话。他自豪地告诉与会者,金元公司在2003年完成发电量1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在全省各发电公司之中名列第一。今年,金元公司计划完成发电量200亿千瓦时,确保全年建设投资33.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总资产突破200亿元。
“金元要力争2005年系统装机容量达500万千瓦,年销售收入实现50亿元;力争2010年权益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煤炭生产能力达到800万吨,年销售收入实现150亿元,将金元早日打造成贵州省销售收入上百亿元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58岁的向德洪雄心万丈。
股权之谜
在金元公司给《财经》提供的材料中,这家公司被定位为“贵州省最大的一家非国有控股的公有制企业”。
当地电力系统的一位高层反驳说:“什么公有制,明明是电力职工持股的。”在主管部门,一位负责审批的官员则称之为“一个几乎100%的纯自然人公司”。
金元公司确是一家典型的职工持股企业。根据金元公司提供的材料,金元公司于2000年11月成立,主要由当时贵州省电力系统的两万多名职工联合集资组成,注册资本12亿元。由贵州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向德洪兼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四年来,金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一直未有太大改动。然而,经历了2002年国务院推行的电力体制改革后,分散持股人的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
贵州省委办公厅在2003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金元公司目前有股本12亿股,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1.7亿股,由金元公司3000名员工持有,占总股本的14%;第二部分是贵州盛华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的1800万股,占总股本的1.5%;第三部分所占股本的比例最大,为84.5%,由若干分散的外部投资者约20000余人持有,平均每人持4.17万股。
所谓外部投资者,绝大多数为原贵州省电力系统的职工。在电力体制改革中,贵州省电力公司在剥离了发电资产以后,和广东、广西、云南、海南一起被并入南方电网公司。目前贵电公司下辖10个地(市)供电局和两个电力建设公司、一个送变电工程公司,以及调度、科研、医院、学校等若干多种经营企业。
省电力公司新闻部主任武瑜证实,今年年底之前,贵州省电力公司将重新挂牌,正式更名为贵州省电网公司。但主辅分离的改革何时进行则尚无计划。
改革意味着“厂网分离”,电厂和电网以及电网下属企业从原来的“一家人”变成了“两家人”。由是,原来参加集资的电力公司管理层人士和职工,包括其电网公司职工,成了“外部投资者”。
除了员工分散持股,金元公司还有一个法人股东,为贵州盛华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商登记中的法人记录显示,2000年11月金元公司成立时,盛华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1800万股,法人代表为何卿华。这位何卿华还是贵州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的法人代表。然而,除了投资金元公司,盛华源公司几乎不为人知,即使在贵州电力行业从业多年的一些高层领导都对这个公司毫不知情。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盛华源公司也是一家以职工持股为主的股份公司,注册资金12439.8万元。其中贵州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工会出资6975万元,贵州电建工贸实业公司出资391.56万元,另外何卿华等2392人出资5073.24万元。公司主要承包电力施工工程。
想在贵州进一步弄清金元公司、盛华源公司持股分布的详情相当困难。金元公司显得很神秘。贵阳当地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记者,除电力职工外,贵州的物价、工商部门均有人入股金元公司。
对于上述说法,《财经》无法核实。在贵州工商局,查阅金元公司的详细工商资料几乎是不可能。《财经》曾先后聘请三家当地律师事务所前往查询,均无功而返。
很明显,在贵州,金元公司很受优待。贵州省领导亦多次在公开场合肯定“金元公司、西电公司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对贵州西电东送、电力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依托作用”,并屡次表示“对金元公司应采取爱护、扶持、完善的态度”。
电力改革启动之后,由于多家单位向贵州省委反映金元公司存在的不合理之处,省委于2002年底组织对金元公司进行调查,2003年4月29日,省委办公厅以内部工作动态的形式下发调查结论。结论认为金元公司“党组织建设与公司发展存在严重脱节,建议健全党的组织体系”。这场历时几个月的调查就此落幕。
近电楼台
提起金元公司当年的成立,贵州电力公司非常愿意强调西电东送的背景和省政府的2000年45号文。
贵州省的“西电东送”第一批“四水四火”项目,上马于2000年底。其时,贵州省与广东省签订“黔电送粤”协议,决定从2002年起到2005年,每年向广东省分别送电100万千瓦、200万千瓦、300万千瓦和400万千瓦。“十五”期间,共有538万千瓦的装机规模开工,“十一五”期间,还将再增送400万千瓦。从此,贵州省大规模的电力建设拉开了序幕。
根据当时的测算,“十五”期间,实施“西电东送”工程,贵州省电源建设项目将新增投资320亿元,共需60亿元项目建设资本金,大致的资金缺口是18亿元。为此,贵州省电力公司向省政府作出《关于多渠道筹集贵州电力建设资金的请示》,后来省政府以黔府发[2000]45号文件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力建设实施西电东送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千方百计挖掘内部潜力”。当年底,挟电力系统职工资金的金元公司应运而生。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省政府的45号文虽然同意了“积极采取试行职工持股等方式,通过发行中长期电力和煤矿企业债券,广泛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电力建设和配套煤矿建设”,但文件的主旨,正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加强与国际、国内大公司和大财团的联系,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对我省电力、煤炭建设项目进行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
然而,“多渠道筹资”的设想由垄断主体省电力公司来操作,网电合一格局和原有的投融资体制随即显示出威力。在当地,最常见的说法是“与其让外面投,不如我们自己来”。
金元公司成立之后,凭借与省电力公司的血肉关系,很快获得了迅速崛起的特殊条件。与此同时,贵州省电力行业除早已进入谈判、省政府文件专门提到的香港中华电力,再无外商能够跻身。而香港中华电力之所获,仅为贵州安顺一个2×30万千瓦的中小型火电项目。
贵州“西电东送”项目的预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立项,均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完成。在当时,电力和电网同时掌握在国电公司及各省电力公司手中,而未来电力系统“厂网分离”的改革布局已为业内高层所熟知。贵州的“西电东送”项目或由省电力公司牵头、金元公司参加,或由金元公司直接充当立项主体,但无一例外,整个报批过程包括项目的安排实施均由省电力公司一力促成。
以黔北电厂为例。1998年12月18日,贵州电力公司在贵阳主持召开了黔北电厂2×30万千瓦新建工程初步审查会议,翌年7月,将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计委。此时金元公司尚未成立。2001年4月18日,还是由贵州省电力公司将增容后的可行性报告(4×30万千瓦)上报国家电力公司,再由国电公司转呈国家计委。国家计委的所有批复也都回复给贵州省电力公司。但是在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中,这一项目变成了金元公司旗下控股公司西电公司的资产。
金元公司主要投资火电项目。第一批西电东送八个项目,“四水四火”,金元公司及其控股的西电公司共拿到两个火电,正是规模最大的两个火电项目,占到火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的75%。其中由金元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纳雍电厂一期(4×30万千瓦)更引人注目。一个在电力系统从业多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纳雍当地所产的电煤质量非常好,在发电前不用做脱硫程序,可以直接发电,而脱硫程序的成本可占到电价的10%左右,到发电时,每度的成本可以节省一到二分钱。所以,纳雍电厂的效益肯定能比同类电厂强。
2003年以后,贵州省第二批“西电东送”项目陆续立项开工,包括“四水八火”12个项目,共计装机量1800多万千瓦,其中八个火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而金元直接或通过其控股的中水能源,拿到了其中四个总计装机容量达540万千瓦的火电项目。不独如此,在其余火电项目中,有三个大项目总装机容量达600万千瓦。金元公司在该三项目中虽非主力,仍透过其控股公司参与其中,成为与国有电力公司联手投资的合作者。除此之外,金元公司还参股15%,参与建设“四水”中的光照水电站(参见表三、表四〖原图缺失〗)。
贵州省内其他有价值的电力投资项目,也被金元公司慧眼看中。装机量为54万千瓦的习水电厂即是一例。据《中国青年报》2002年12月报道,建设习水电厂的计划在上世纪90年代末被有关部门提上议程,但没有计划投资。于是,“贵州省电力系统的职工自己掏钱,出资正式开工兴建习水电厂”。这正是金元公司最早投建的一个项目。当然,贵州电力公司建议职工投资,并非盲目行事。据当地电力行业专家介绍,习水地区交通发达,靠近公路,而公路运煤,不仅可以节省高昂的铁路运费,还可以由小煤窑供货,正可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全资拥有这样的项目,正是何乐而不为。
贵州省发电机组装机规模过去在全国属中等偏下。在2000年“西电东送”项目启动之前,全省装机总量不到500万千瓦,绝大部分为国有电力公司掌握,仅职工持股约28%的股份制公司黔源公司握有几家小电厂,总装机容量54万千瓦,占10%左右。
“西电东送”带来电力大发展的机遇,至2003年底贵州的装机总量已近900万千瓦。其中新增投资未经公开招标程序,而新成立的金元及旗下西电就拿到新增建成部分的约300万千瓦,占七成以上,这还不包括其持股的其他股份制电力公司;此外由香港中华电力牵头的合资公司,拿到一个60万千瓦的安顺电厂二期项目。
贵州预计在2010年之前,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000万千瓦。向德洪则表示,金元确立的目标是“力争2010年权益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这显然已经超过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规定单一发电企业发电量不能超过单个市场20%之规定,大有垄断之势(参见表四〖原图缺失〗)。
“近电楼台”之便,让人不得不叹服。
电厂项目耗资巨大,即使分期投入也数额惊人。“职工持股”之后,资金哪里来呢?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给《财经》算了一笔账,两台60万千瓦的机组,目前的市场情况下,需要50亿元左右的建设资金。假如向银行申请贷款,按照自有资金20%的规定,也必须有10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职工入股的形式解决的话,一个职工出资一万,就需十万人同时出资,在现实中很难实现。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实际上,对于电力职工持股企业尤其是电网职工参股的企业,其新建电力项目,天然就有售电的保证,比与电网签长期合同还有效,银行非常看好。加上很多企业以电力公司的国有资产作担保,银行甚至不惜100%地提供贷款。
天之骄子
贵州省电力公司在接受《财经》采访时强调,金元公司不是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公司。
然而在贵州,人们时时可以感受到,金元公司在电力投资、调度等领域,受到掌握着电网垄断大权的省电力公司百般呵护。
贵州省乌江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乌江水电)即对此深有感触。“现在裁判和运动员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是是亲戚关系,这个里面很多东西就不可避免了。”乌江水电的一位工程师表示。
今年以来,由于全贵州省电力紧张,在每天的几个用电高峰时间,乌江水电下属的几个水电站基本能够做到满负荷发电,但是,每当一天之中的中午、深夜等用电低谷期,需要减少一些电厂的发电量时,乌江水电下属的几个水力发电厂必然是首选对象。
8月份的发电数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贵州省电力公司提供的发电数据显示,8月12日,乌江水电公司当日最大发电功率118.1万千瓦,最小发电功率48.5万千瓦。11日最大发电功率118.9万千瓦,最小发电功率仅有14.1万千瓦。
同期,贵州的几个火电厂发电量基本保持稳定。金元公司投资的黔北电厂8月12日最大发电功率为123.9万千瓦,最小发电功率为94.9万千瓦,一天内波动不大。金元公司投资的纳雍电厂(一期)当日最大发电功率与最小发电功率之间更是仅相差几万千瓦。
众所周知,发电功率直接影响发电量,而发电量几乎等同于一个电厂的生命线。在发电上网、一厂一价的现实政策下,只有多发电,电价单价高,发电企业才能得以生存和盈利。而谁上网,何时上网,权力掌握在省电力公司这个“裁判员”手上。
据电力专家介绍,火力和水力发电各有利弊,但水力发电是洁净、可再生能源,而火力发电既耗费煤炭,又对环境有污染。总体而言,用水电调峰确实要比火电经济,但水电苦于枯水期难于运转,因此发电行业有不成文的惯例——在枯水期检修水电站的设备,主要使用火力发电,而在丰水期检修火电站的设备,尽可能多利用水力资源。事实上,在2002年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也为电网公司特意保留了一小部分发电厂,主要作用就是用于调峰、调频。
但是,乌江水电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现在贵州省内的电力调节功能基本都落在我们的身上。幸好今年蓄水量比往年少,要是去年按照这个方法发电,电厂就只能靠弃水才能缓解坝区的蓄水压力了。”
本应在丰水期充分发挥作用的水电厂处于半停运状态,掌握了调度大权的电网公司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引人深思。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电网的调度工作错综复杂,在购电过程中是否有倾向于自己的职工持股企业的行为,一般很难证实,监管难度非常大。在目前缺电的大环境下,矛盾还不激烈,一旦电量出现富余,这种由股权关系维系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格局会如何演变令人担忧。
“金元公司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年完成发电量1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在全省各发电公司之中名列第一。”向德洪在总结2003年工作时如是说。
2003年2月,头步电厂(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60%的股份由贵州省电力公司划归华电集团,彼时头步电厂装机容量仅为2.4万千瓦,在测算了当地的潜在实力之后,华电集团聘请西南电力设计院制定计划,预备进行头步电厂技术改造项目工程。与此同时,金元公司也看中了在毕节地区建厂的优势,同样委托西南电力设计院,进行毕节电厂的立项设计。
于是,在同一块地皮上,由同一家设计院设计的两份计划书被一前一后送到了发改委审批官员的桌上。一份通过贵州省电力公司,一份通过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华电集团呈交,两家的初步设计均获通过。申请的双方争执不下,发改委难以决断,一年过去了,这个项目依然没有得到落实。
“和头步电厂类似的争执远远不止一起。”主管部门的一位官员证实,金元公司近期报批的电力项目仍然由贵州省电力公司代为呈交。
电价之别
在贵州省今年7月1日刚刚调整的电价价目表中,金元公司所属的电厂显得与众不同。根据贵州省物价局下发的黔价格[2004]200号“贵州省物价局关于疏导贵州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贵州省的上网电价普遍上调了3分钱左右。
在新调整的价格中,属金元公司或其控股公司西电公司所有的习水电厂、纳雍电厂、金沙电厂和黔北电厂,购电单价都是0.235元/千瓦时;而国电集团下属的凯里电厂与金沙电厂的装机容量完全相同,购电单价却低了2分多钱,为0.213元/千瓦时;华电集团的清镇电厂电价仅有0.1615元/千瓦时,与规模相近的习水电厂每度电的价格相差7分钱之多。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发电成本、财务费用和税金构成,上网电价=发电厂成本费用×1.187÷2001年实际上网电量或直属电厂中同类机组平均上网电量。成本越高,单位电价越高。
业内人士指出,老电厂因造价和折旧低,一般来说成本确实要比新电厂低,这可能是造成清镇、遵义等老电厂电价低的一个因素。另外,上网电量主要由上网时间来决定,核定的上网时间越少,电量越少,单位电价也越高。
关于成本核算的方法,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的吴桐告诉《财经》:“计算办法不能对媒体公开,是根据发改委的办法定的。”
但是,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各家电厂电价上差异的最大原因,来自电量核算方法的不同。习水电厂等电厂是按照电厂发电设备一年的额定工作时间5500小时来定价的,而清镇等电厂是按照前一年实际发电时间进行定价,由于去年缺电,实际发电时间普遍比额定时间多出1000多小时,致使清镇等电厂的电价比其他电厂低出很多。贵州省物价局为何要对金元下面的习水、纳雍和华电下面的遵义、清镇电厂使用不同标准来确定上网电量,令人费解。
实际上,各家电厂的总体发电时间基本一致。据统计,这两年来,贵州省各个电厂基本都在超额发电。贵州省电力行业协会对贵州省发电量完成情况的统计表明,2004年第一季度全省火电平均利用时间为2156小时,预计今年贵州省火电平均利用时间可能会突破8000小时。
按照去年贵州省上网售电426亿千瓦时计算,每度电价平均上调3分钱,发电企业的收入一年就增加了至少12亿元。而提价幅度最高,从中获利最多的,无疑是金元系电厂。
各家电厂对于下发的价格,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地接受。“物价局已经发下来了,再争执意义也不大。把关系搞僵了也不好。”一位电厂负责人的话道出了绝大多数厂长的心声。
目前,因煤炭紧缺,煤价高企,实行低电价的遵义电厂已经基本处于停运状态,“发得越多亏得越多,这种事谁愿意做?”厂区里的一名工人愤愤地说。遵义电厂的一位厂长还在亏损压力之下改弦更张,投奔到金元控股的西电公司,现任一家规划中电厂的项目负责人。“按他的话来说,就是一些‘干扰因素’没有了。”
双重角色
在贵州省电力系统的普通职工中,多数人可能未想到过金元公司能有硕果累累的今天。
金元系参股企业鸭溪电厂的办公室主任杨柳,向《财经》记者回忆了2000年集资时的情况:“当时电力企业的效益不是很好,很多职工都是去银行办理消费贷款买的股票,虽然这个投资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因为投资回报很清楚,电力职工购买非常踊跃。”
杨柳本人投资了5万元购买内部股票,她说,当时不少人投资都是这个数。“招股是全民参股的形式,没有法人参股,更没有国有资产搀杂在里面。”
她还说,当时集资购买股份的时候,也曾有一部分“外面的企业”参加。“比如贵州钢绳厂,因为离得比较近,也有消息灵通的入股了。”
投资的回报让杨柳非常满意。“除了第一年没有分红,之后起码都能达到7%~8%。”有职工因为家里急需用钱而退了股。“现在都后悔了,”杨柳说,“这几年的收益都不错,再想买也没有了。”
2003年7月25日,在杨柳他们出资入股三年以后,金元公司召开了成立来的第一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大会参加者仅130人,与该公司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人数相当。杨柳一级的普通股东并没有参加。
据事后刊登的公开消息,到这次会议上讲话的有省政府副秘书长吴跃,而且金元公司高层领导向德洪、匡忠雄、王和、孙兆媛、陈森泉均“出席了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
对过往低调得有些神秘的金元公司来说,这次会议使外界知晓了其领导班子成员,正是一些贵州电力现任或前任高管。除了身为贵州电力公司总经理的向德洪担任着金元公司董事长,贵电副总经理匡忠雄和王和还分别担任着金元公司副董事长和监事长,此外,贵电工会主席孙兆媛担任了金元公司党委副书记。
金元公司总经理陈森泉在贵州电力系统亦非陌生人,他原是贵州电力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1月方被免去职位。在上述“首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上,正是陈森泉对2003年上半年财务情况及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说明,会议则进而表决通过了2003年金元公司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这是真正的“天算不如人算”:2002年的电力改革,意在“厂网分开”,使省电力公司与下属发电企业分开,仅仅以垄断的方式持有电网资源。其目的是让发电企业“竞价上网”,从而逐步建立起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然而,省电力公司大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掌管国家电网的贵州电力公司管理层不再掌控大型国有发电企业,却自己持股于职工持股的电力巨人金元公司。不独如此,他们绝非金元普通的被动投资者,而是完完全全的掌门人。
2003年8月国资37号文下发,以及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组成八个调查组在全国调查,看去对金元这样的公司并无影响。
直到今年3月24日,身兼国有贵州电力总经理和职工持股企业金元公司董事长的向德洪还在金元公司的大会上宣称:
“金元公司能有今天,得益于贵州省电力公司派生出来的机构,是与省电力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这个条件不可能有金元公司的今天。共同的追求、理想、目标、事业,才会有今天贵州电力的成果,否则就可能出现无序的发展。”这正是出自内心的宣言。
补充:
金元公司在贵州当地的曝光度极低,《财经》曾多次试图采访金元公司高层而不得。不过在中国电力系统,四年来拔地而起的“金元帝国”早已为人们所熟知,颇有利益中人歆羡不已。而随着近两年电力改革的推进和缺电局面的显现,电力系统内外对这种寄生于垄断的发展模式也多有质疑。据《财经》了解,即将下发的国资委等部门有关规范化的文件已经确定,国有电力公司高管人员不应当在职工持股的电力企业持股,已有的行为“需要规范”。
记者获悉,金元公司全资控股的纳雍一期、二期工程均已通过发改委的审批。此外,《财经》发给贵州电力公司总经理兼金元公司董事长向德洪的采访提纲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实力派英力特的发展轨迹
石东
一家电力三产公司怎样成为一家巨亏的高耗能上市公司的救世主
在塞北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是一个近几年才出现的名字。甫一出道,就表现出了惊人的实力,现在已是宁夏排名前10名内的企业。除了电力,英力特的主营业务还包括高耗能产品、房地产、旅游等。
从电力三产公司一举成为宁夏发电企业中的后起之秀,进而收购对电力依赖很大的高耗能企业,是英力特独特的发展轨迹。
英力特这个名字被叫响,在于其对上市公司民族化工(000635)的成功重组。2001年下半年,民族化工大股东民族集团占用3.02亿元巨额资金之事被披露,且当年亏损高达-1.72元/股,每股净资产更是由此前的4.02元剧减至1.60元。
2002年7月,在地方政府的组织下,民族集团与英力特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4556.2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英力特集团向民族集团支付1400万元的股权转让定金并置入净资产为5000万元的发电机组。
一年后,已沦入ST的民族化工易名为ST英力特化工。时隔不久,2003年年报出来的时候,人们发现,在英力特入主一年半后,公司便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2.33亿元、净利润2453万元,每股收益0.214元的业绩。2004年3月,英力特化工摘掉了ST的帽子。
重组民族化工的成功,使人们看到了英力特集团的实力,而在分析其成功原因时,没有人讳言其与宁夏电力公司深厚的关系。
据《财经》了解,重组民族化工之初,英力特集团便是在宁夏整个电力系统中,挑选了入主民族化工的高管。宁夏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英力特集团总经理邹学仁出任民族化工董事长;出任总经理一职的秦江玉原来是宁夏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实际上是“集整个宁夏电力系统之力重组民族化工”,英力特化工一位高管这样说。
有了宁夏电力公司的有力支持,在重组过程中,英力特集团将石嘴山发电厂一台五万千瓦的机组置入英力特化工,成为其自备机组。据了解,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该机组提供给英力特化工的电价约为每度0.19元,甚至一度低于这一价格,而同期当地工业用电价格约为每度0.346元左右。
电力成本,正是英力特化工基础产品电石等最重要的成本构成,占其总成本的60%左右。有资料显示,电价每上调1分钱,则电石的用电成本约上升3%。据英力特化工高管透露,该企业一年用电量约3.5亿度,自备机组可降低的成本费用达2000余万元。此外,5万千瓦发电机组的年发电量除英力特化工自用外还有剩余,英力特化工遂以正常市场价格将其出售。
在民族化工重组之前,当地高耗能产品的生产厂家们最怕一件事——拉闸限电。因为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一旦断电,基本上意味着炉内半成品全部报废。有知情人说,当年民族化工一年中因拉电限电,损失的成本在百万元以上。英力特接管以后,这样的事情几乎不再发生。
2003年,英力特化工的净利润为2453万元。电力支持,显然是英力特化工摘去ST的重要原因。
在宁夏电力系统普通职工的眼中,英力特集团是一家2000年新成立的公司。这一年,宁夏电力局(宁夏电力公司的前身)的职工们接到带些强迫色彩的持股英力特的通知,按工龄和所处岗位不同,职工们集资数千元不等。
不过,据《财经》从宁夏电力公司相关人员处获知,英力特这家企业实际上十年前就已经存在,当时名称为康发公司,是一家直属宁夏电力局的典型的三产多经企业。
2000年6月,这家公司进行了宁夏电力系统内职工全员持股的股份制改造后,更改了名字。全系统26个基层单位由工会出面,组织职工共同出资,还吸收了宁夏元光电力有限公司、固原龙源电力公司等15家电力系统其他多经企业入股,注册资本1.6亿元。在企业具体运作过程中,个人股东所持内部职工股由所属单位的基层工会托管,基层工会受托的股份则由宁夏电业工会集中托管。
成立至今,在这家公司的工商登记中,电力生产与销售一直是最主要的经营项目。
2002年初,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当年底,电力系统进行了厂网分离的体制改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宁夏电力局成为宁夏电力公司,在其下属发电企业大部分划拨国电集体之后,本应成为地道的电网公司。在这一过程中,英力特作为三产公司,虽然在产权上已经与宁夏电力公司基本脱离,但其组织及人事关系依旧隶属于宁夏电力公司。而英力特的董事长,也先后由宁夏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马力克和宁夏电业工会主席高凤林出任。
问题在于,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的规定,厂网分开后,电网公司不得经营发电业务,2003年8月,国家三部委联合下文,更是紧急叫停将电力企业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等实物资产出售给职工或职工持股的企业的行为。
英力特集团亦属职工持股企业介入发电环节之列。据知情人透露,目前英力特集团和英力特化工在石嘴山电厂分别拥有一台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集团还拥有宁夏最大的电厂——石嘴山第二电厂30%的股份,该厂总装机容量为132万千瓦;拥有中宁电厂30%的股份,并在大武口电厂也拥有发电机组。此外,集团还以上市公司为轴心,向其它高耗能产业延伸。
2003年,英力特经营良好的态势已渐渐明显,电力系统的职工们得到通知,可以再自愿增资扩股一次。
增资扩股后,英力特集团总股本2.44亿元,内部职工股比例从47.72%增加为65.77%,其中20.35%由宁夏电力公司机关和四家供电局职工持有;原康发公司的股份减至17.79%,其它15家电力系统下属三产多经企业的法人股摊薄至16.44%。
据一位入股职工介绍,近两年,持股英力特可获得12%的含税分红回报。从工商资料上可知,2003年英力特集团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2004年1月又召开了一次,参加人数40人到52人不等,代表65.77%内部职工股在大会上表决和签字的先是宁夏电业工会主席高凤林,在高出任英力特集团董事长后,变成了宁夏电业工会副主席唐平。
警惕电力垄断权变相私有化
王晓冰 石东
电力系统职工持股,是电力改革中的一个路径失误
一份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文件,正处于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阶段。这份文件的中心内容,是对电力行业中职工持股投资电力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
中央政府的行动始于去年初。当时,曾经担任过国家计委副主任的中国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向国务院有关领导递交了一份报告,反映山东鲁能电力系统职工持股的问题。
陈光健的报告很快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去年3月,国资委、发改委和财政部组成八个联合调查组,下到全国各省调查电力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情况。
去年8月,上述三部委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是为国资37号文。与此同时,对已经发生的投资行为如何规范,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对既有的事实进行校正,既要体现原则又要精细审慎,有关规则字斟句酌,转瞬便是一年。
电力:谁的投资机会?
新政策的出台显得迫在眉睫。
2003年到2004年,中国遭遇前所未有的电力紧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近发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及全社会用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超过15%,全国共有24个省级电网出现拉闸限电现象。报告认为,进入二季度,全国用电高峰时期电力缺口超过2000万千瓦,预计三季度将达到3000万千瓦。而此前,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预计,今年全年全国电力缺口约为2000万千瓦时。
缺电引发了新一轮的电力投资热潮。来自发改委的消息说,全国一年新开工的电力装机容量达到三四千万千瓦,而投产的装机容量也达到三四千万千瓦,都比2000年前大了两三倍。
但这是谁的投资机会呢?电力主管部门的一位官员向《财经》证实,电力职工持股的企业拿走了这些新增发电项目中很大的一部分。
职工持股企业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些项目并迅速膨胀,得益于与当地电力公司的特殊关系。从立项到融资,再到建设过程,都得到了当地电力公司的鼎力支持。
与进入市场短短几年就可以做到装机容量两三百万千瓦、资产规模数百亿元人民币的金元公司等职工持股企业相比,进入中国十几年的外资电力公司至今仍发展缓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4年发表的产业报告显示,目前电力系统外商投资23亿美元,中外合资电厂39个,总容量2700万千瓦,在中国电力市场中的份额仅为8.46%。
根据1996年《电力工业部关于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报批程序暂行规定》,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都必须经省级电力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简称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审查通过。1997年外资投资电力的有关规定又有所修改,但仍要经过电力部的审批。在电力部撤销之后,审批权收归国家计委,但是前期规划、立项包括设计、并网等都要先报到国电公司,取得同意后才能交给国家计委批。这些大权一直都牢牢掌握在省一级电力局,也是后来的省电力公司,现在的省电网公司的手上。
由于电力投融资改革始终止步不前,允许外资进入的同时,并无一整套制度设计来促进外资进入,电力项目信息不公开,也基本上很少进行招投标。外资电力公司必须要想办法,托关系才能找到项目。在确定项目之后,又需要取得电网公司的同意,实现并网。一般来说,最容易盈利的项目往往已经被优先掌握信息的国内电力企业挑走。
近年来,民营企业也正在进入电力行业。然而,一则有资格限制——目前的相应规定要求十年以上电力领域投资经验;二则有资金限制——民企很难从银行拿到长期资金,而电力投资周期甚长,因此,民企对电力领域的投资机会多只能望洋兴叹,其处境较之外资同行只有更糟。惟电力职工持股企业有机会寄生于垄断,独得“人和”之利。
中国的电力投资至今没有出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招投标程序。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在接受《财经》采访时指出,现在暗箱操作仍相当普遍,下面也确实都还在忙于“跑项目”。这正是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所在。在电力投资领域,以后应该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实行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推进发电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价格竞争机制形成。通过国有、非国有等不同主体的公平竞争,在建设源头压低成本,从而为降低上网电价创造条件。
但目前电力投资体制改革前景未明,加之职工持股电力企业的存在,客观上限制了其它投资者进入的机会,使得电力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亦难以实现。职工持股企业越膨胀,拿的项目越多,其它投资者介入的机会就越小,则市场的公平竞争就越难成为现实。
职工持股:为什么是电力?
在中国国有企业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职工持股也曾风光一时,但没有哪个行业的职工持股企业,能够创造出在今天电力行业这样的“辉煌”。
上世纪90年代,国内的许多国有企业确曾出现过试行职工持股的热潮。但对垄断行业,一般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例如电信主管部门提出,电信领域中,仅“邮电工业、施工、多种经营企业”,“经批准可以搞少量职工持股”(1992年);国家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点的规定,则一直强调“试点单位应选择可以相互竞争、非垄断性经营的企业”(1994年)。一些地方政府在试行职工持股时,更对垄断予以限制,如浙江、安徽等省政府均明文规定,“金融、电力、交通、邮电、烟草等企业,原则上不实行职工持股”(1998年,1999年)。
可能与早期缺乏统一认识有关,电力行业的职工持股一直在缓步推进中。能源部1992年即规定,电力行业可“选择需要改造又缺乏资金来源的一个老电厂”进行职工持股试点,事实上允许了职工持股进入当时还处于垄断状态的发电企业。此做法在电力领域开始流行。由于老设备成本很低,在电力调度等环节的关照下,老厂老机组的效益能够得到最大空间地体现,被形象地称为“电力职工的‘自留地’”。90年代中期之后,一些电力职工收入就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工资,另一部分则是持股企业的分红。
在其他竞争性领域,职工持股一旦成为企业主要产权形式,久而久之也显出一些弊端。特别是完全由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往往因“小而平均”的股权结构和治理模式影响运营效率,被称为“大锅饭”成了“二锅饭”。随着“国退民进”的改革观念被普遍接受,不少国企改制直接由民营资本、外资收购或是管理层收购。而股份合作制则日渐势微。
然而,依靠垄断的乳汁哺育,电力行业职工持股兴旺发达。到本世纪初,电力行业确定了厂网分开、打破垄断的改革方向,原来就占了先机且具有“合法性”的电力职工持股模式,有动力也有条件进行大发展。贵州的金元和宁夏的英力特只是典型的个例。事实上,在不少发电或用电大省,一批职工持股为主体的电力企业迅速崛起。其问世或单独注册,或由原省市电力公司辅业改制,其中职工持股的比例不等,但控股者居多;其所握之电力资产,或为原省电力公司旗下的优质发电厂,或为由省电力公司主导分配的新上发电项目。
其他行业的一般企业搞职工持股,事实上是内部职工持股,原则上不可对外发售,内部职工离开企业也必须在内部转让。电力行业的情况因垄断的拆分变得非常特殊。目前国内大量电力职工持股企业,都与金元公司相似,事实上是当地电力行业的职工持股。据此模式,则省电力公司高管人员往往以“电网职工”之身,在职工持股企业占有权益,并且兼职掌舵。这正方便了后者以附属于垄断的方式迅速膨胀。
一些经济学界人士指出,在电力行业搞职工持股,属早期改革中的“路径失误”。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钱津即提出,垄断行业本身的发展,实际上并不需要职工持股这种形式。一是在这个投资巨大的行业中,职工集资的那点钱起不了多大作用;二是垄断行业本身特点及政府政策的保护,足以使企业获得高额利润。他认为在电力行业当年搞职工持股,很大程度是出于“垄断行业内部分钱的需要”。
当电力领域的职工持股比早年走得更远,甚至开始低价收购国有电力公司的存量资产之后,必然引起有识之士的担忧。这也是去年初陈光健上书国务院的直接原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2002年以来的电力改革,其核心便是建立“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新体制。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厂则对改革提出了直接挑战。
在电力改革前,厂网一家的格局使许多由外商投资或地方政府控股的独立电厂在竞争中饱受揉搓。二滩电厂建成后卖不出电,不得不多次弃水,造成资源极大浪费,正是电力改革的直接诱因之一。
在种种弊端下,2002年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要实行厂网分开,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国家电网公司除保留一小部分调峰、调频电厂外,不得介入发电领域。同时,各公司也要实行主辅分离的改革,将原有的宾馆、餐厅等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三产、多经)剥离出去,希望以此切除关联交易,厘清账目,为建立规范的电力市场秩序和监管环境创造条件。
在这样的改革设计中,电网公司保留垄断,与电力生产企业彻底分开,由国家控制,并接受监管。在此基础上,发电领域则向社会全面放开,市场的公平公正才有必要的保证。
然而,电力职工持股企业,往往以全系统持股的形式出现,将掌握垄断权力的电网管理层及职工亦纳入其中,直接引致了关联交易机会。特别是现在电网公司掌握着垄断资源,而电监会的监管力量尚未有效到位。在电力调度诸环节,如从哪家企业购电、购多少电,以什么价格购电等问题上,电网权力很大,伸缩的空间也很大。这种局面很难迅速改变。因此,职工持股企业依靠与电网公司的特殊的利益纽带向发电环节渗透,打破了改革的既定安排,既影响了新的投资主体公平进入,又将原本由国家、行业获得的垄断利益向少数个人集中。
一位参与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对《财经》坦言,目前,在全国电力紧缺的情况下,市场公平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被缺电掩盖,而一旦市场供应充分,手握电网垄断资源的职工持股企业,将对其他电力生产企业构成极大的威胁,对下一步主辅分离也造成很大困难,更关乎未来合理电价形成机制能否如期建立。
“为什么不能投”
据说,当初主管部门官员对金元公司投资电力项目提出质疑时,贵州省电力公司的一位高层反问说:“外资能投,我们电力自己的职工为什么不能投?”
如果“电力自己的职工”以平等和公开的方式与其他投资主体竞争,如果掌握着电网配置大权的该电力高层并无利益关系,这样的说法当言之成理。可惜事实并非如此。
据《财经》了解,目前由国资委牵头制定的这份电力行业民营化规范文件,正在各有关部委会签,不日将出台。文件将对持股电力企业职工的身份进行限制,要求电力企业关键岗位,如高管、调度、财务等人员不得持股;同时,电力职工持股兴办的电厂,发电量应予以一定比例的限制。
国资委等的文件不失为纠正电力行业现有路径依赖的一种措施。但有业内专家指出,国资委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不能够避免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其它方式入股,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默认了已经存在的职工持股发电企业。该专家认为,进入发电企业的电网职工股份均应清退。不愿意清退的,则应强制其离开电网企业。
一位电力行业主管官员还认为,从电力体制改革的角度看,电网职工持股发电企业的现实,已迫使有关方面必须对改革方案进行完善和补充。他并且认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调度中立,应当尽早提上议程。
据他介绍,在当初电力改革的5号文件制定过程中,受各方面原因影响,没有提出将调度与电网公司分开,成立的是区域电网管辖下的电力调度交易中心,也就是把所有的权力——电网的建设、发展、电量的调度和将来电力市场的交易按一体来设计。而调度恰恰是电网垄断中最关键的环节,目前世界电力市场化国家,电力调度通常都是中立的机构,不是企业。
“因此,要把调度变成调度中心,做电力交易的裁判员,不能搞成电网的盈利机构,参与不公平交易。”这位官员说。
在他看来,调度中立,是对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扩充,也是彻底解决职工持股争议的一个办法。
补充:
就在本期《财经》发稿的最后一天,编辑部还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称,浙江绍兴一家装机容量8000千瓦,中介机构评估为3142.68万元净资产的热电厂,在2000年5月被该厂18名企业经营者和中层以上干部以48万元入股买下……
【为方便大家,下面特补充“国家三部委关于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www.xyzlove.com】
国家三部委关于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委、财政厅(局),各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各地一批国有及国有控股电力企业进行职工持股的改革,电力系统职工投资新建发电企业,形成了多元股东结构,对职工参与公司治理、调动生产经营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一些地区和企业,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违规实施国有电力企业职工持股改制;企业改制未经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未经评估或未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国有电力企业的利润向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的企业转移等。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和企业改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就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69号)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指经营发电和电网业务的各类企业和单位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投资发电或电网业务的电力企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暂停将经营发电或电网业务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或国有非上市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电力企业)改制为职工持股的企业。改制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的方式包括职工自然人直接持股、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职工通过持股“三产”及多种经营等企业间接持股电力企业。
二、暂停将电力企业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等实物资产出售给职工或职工持股的企业。暂停违规改制或新设立职工持股的企业投资新设立发电企业。
三、凡涉及以上内容的电力企业改制方案、实物资产出售方案和新设立企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电力企业暂停办理新的审批,正在审批的要立即停止。严禁未经审批实施企业改制、出售资产和新设立企业。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凡违反国办发[2000]69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投资和交易活动一律无效。
五、电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电网调度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规定通过电网调度让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多发电,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大电网对市、县供电公司的售电价格,不得擅自提高对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的购电价格,不得在采购、委托承包工程、提供服务等业务中通过不合理的价格将电力企业利润转给职工持股企业或者通过其他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国务院有关部门近期将组织专项调查,抓紧制订有关规范实施的具体办法。待新办法出台后,电力企业职工持股和职工投资新建发电企业按照新办法执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正常的电力生产经营和电网的安全运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委、财政厅(局)向各电力企业联合转发此文。
国资委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OO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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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鲁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