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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中国在法制化未完善前一切MBO都该停止
冯桔 霍中彦
在肯定《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同时,他表示国企最大问题在于管理团队不够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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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
MBO“铁杆”反对者郎咸平,昨天在谈及国资委最新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时表示,“一切法规的前提都是规则”,《暂行规定》的制订走出了MBO法制化的第一步,值得肯定。不过,对于MBO本身,郎咸平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即中国在法制化未完善前,一切MBO都应该停止。
昨天,郎咸平以授课人的身份出现在复旦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上。在听完郎咸平的“海尔曲线MBO”案例之后,一位学员就国企MBO问题提问:如果国企股权不能向管理层出售,那么还有何种机制能够更好地激励国企的管理?
郎咸平依然一贯的快人快语:“我一直提倡严刑峻法。”他表示,法律总是以规则的形式最先出现的,国资委的新规定是法制进程的第一步,这是非常正确的决定。郎咸平表示,中小型企业的MBO要有条件地进行,但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就是必须以法制化为前提。
但他认为,除非新的规定能够堵住所有漏洞,确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失,否则一切MBO都应该停止。早在去年,郎咸平于“七问格林科尔”之后撰文表示,我国根本没有正确认识MBO的本质。“简单地讲,MBO就是一个掠夺国有资产的最好方法,政府有关单位一定要立法禁止。”
“产权无关论”仍是郎咸平用来支持自己的观点。2003年初,郎咸平就抛出过引起轩然大波的“国有银行改革与产权无关论”,论证了其公司治理比产权更重要的观点。他收集了全世界78个国家958家上市银行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利润的资料,发现国内外民营金融机构股权的大小和上市银行的经营绩效无关。
郎咸平表示,此前管理层最大的决策失误,就是对国有企业的“抓大放小”。“抓大”使行政命令过分干预;“放小”则使国有资产流失。而现在决策层提出,国有企业必须留在有竞争力的行业。郎咸平进一步指出,对于国内大型企业来说,应该退出的不是产权,而是政府的行政命令。国企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管理团队不够市场化,股权在谁手里不是具有竞争力的关键。
关于激励管理团队,郎咸平认为,可以通过职业经理人团队的市场化达到目的。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国有资产,应根据能否使资产增值的标准来评估业绩,业绩好高薪奖励,一年2000万元或更高都没问题;不行,就直接下课。“大胆一点假设,我们可以用能干的民营企业家来管理国有企业。”
对于目前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现状,郎咸平昨日再度提到了他的“保姆理论”:国有企业管理层只能是国家资产的保姆,而非主人。“中国国有企业的MBO,无一例外资金都来自上市公司内部,这本身就是怪事:一个保姆工资200元,可以把主人价值1万的家作价600元,轻松地用3个月时间从保姆变成主人。”
郎咸平质问:“国企有哪个老总可以比GE的杰克·韦尔奇更能干?他退休后也仅有1亿多美元,国企老总凭什么拿走一家公司?”
郎咸平认为,产权改革的前提应该是保护国有资产,而不是流失。而某些国企管理层为了达到MBO的目的,处心积虑践踏国家资产,使产权价值大大低估。
郎咸平回应了对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难度的担忧。“国企的管理者连从国家嘴里挖肥肉这样高难度的事情都能做,如果说职业经理人市场化很难的话,那还能难得过盗窃国有资产吗?”他引用美国白皮书资料称,中国对美国最具威胁的就是国企。科技的创新和推动需要政府参与,国企是一个很好的平台。“理想的状态是,国企民企同台竞争,大型国企不得MBO,但整个经理团队是必须市场化的,这才是关键。”他说。
郎咸平再评海尔变形记
每日经济新闻
三次变形曲线MBO取得成功
昨天,面对复旦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的学员,郎咸平再次拿出海尔曲线MBO的案例进行讲解,对“海尔变形记”给出了一些精要的点评。
第一次变形
1997年海尔内部持股会浮出水面,2000年内部持股会成立海尔投资。
郎氏点评:为什么在2000年要成立海尔投资,筹备海尔中建?答案在于2000年三条法令出台,职工内部持股会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通过海尔投资,海尔内部持股会可以将账面收益转变成资本用于再投资。2004年4月上旬,媒体报道海尔集团将把其洗衣机业务,以及持有的飞马通讯(青岛)有限公司35.5%的股权注入海尔中建(1169,HK)的消息。当时市场主要观点是,这将极大地提高海尔的融资能力,促进海尔国际化的进程。
郎氏点评:这些都不是海尔管理层真正目的,伟大的企业家总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处心积虑。
海尔持股会通过海尔投资,拥有海尔零部件采购和商标所有权,这两项内部交易获利高达34个亿。
郎氏点评:海尔商标不归海尔集团,反而归海尔投资所有,这是典型的“股东、保姆、职工”角色不分。
第二次变形
2001年,青岛海尔利用增发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20亿元,向海尔投资溢价收购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74.45%股份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20亿元一次性转让给海尔投资。海尔投资手中有了运作的“第一桶金”。
郎氏点评:这样的交易显而易见等于给海尔投资“送钱”。不知海尔内部持股会成员与海尔集团董事会成员是否相同,如果相同,这笔交易就是违法。
海尔金融资产扩张几乎都是以海尔投资的名义来进行,如控股长江证券、设立海尔纽约人寿;加上非金融资产扩张,海尔投资旗下的公司可查证的就已经达到12家,总资产(包括海尔品牌)已经超过650亿元。
郎氏点评:大部分的经营活动由海尔集团转移到海尔投资,职工持股会几乎已经控制了所有的海尔。
第三次变形
海尔投资进行了一系列资本运作。海尔集团计划将海尔的洗衣机业务及海尔投资所持的35.5%的飞马青岛的股份注入到海尔中建。如果成功,海尔投资将最终成为海尔中建最大控股股东。
根据海尔中建的年报,海尔集团的全部白色家电业务有可能归海尔中建,并且海尔中建将更名为海尔电器集团。在海尔中建完成了对海尔集团的大部分优质资产的收购后,海尔集团完成集体上市,海尔投资就将成为海尔集团最终控股股东。海尔持股会,成为了海尔集团真正的主人。而到了这里,持股会曲线MBO取得成功!
郎氏点评:MBO的资金无一例外都来自国有企业内部自己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