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豪:我是一个想干事的人
赢周刊
中国经济发展目前最缺乏的是什么?资金?人才?还是技术?其实,这些东西都不缺,最为缺乏的是一种能够促进和激励创新的环境条件和制度规则。?
2003年12月20日,踏着江汉平原上的浓浓的晨霜,记者奔赴湖北仙桃市,与现任湖北迈亚纺织集团副总经理的陈远豪进行了一次“非常对话”,力求寻找一个企业家在理想、良知和经营上的平衡点。从陈远豪发自内心深处的话语中,企业家和政府都能得到一些启示,我们的企业家或许会重新权衡和“大环境”的关系,我们的政府或许会重新考虑自己的定位。
在孙大午、陈远豪这样的企业家无助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应该为他们创造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环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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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豪
我没有违法
赢周刊:2003年12月10日,即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无罪的代价》播出的当天,天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了一份对陈远豪案进行调查有关情况的说明,声称对您的“双规”审查和司法审查并不是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经营,更不存在对你的迫害。您怎么看待?
陈远豪:政府是党和人民的政府,首先应该依法行政,如果认为公司和我个人在经营上有什么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但不能滥用权力来抓人。这也会给党和政府带来不良的影响。因为我不是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天门市政府无法罢免我,只好采用了非法的手段来对付我。他们在近3年的时间里左查右查都没有拿出半点证据。在羁押期间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至今额头上还有伤疤。且判我无罪后,既不恢复我的名誉和职务,也不退还被非法扣留的财产,这不是迫害是什么?
赢周刊:可天门市政府认为湖北金天贸工农股份有限公司为多元参股、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陈远豪:湖北天门金田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于1992年成立由深圳金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1%,到2000年5月都是以湖北天门金田纺织工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纳税、核算的。在我被“双规”以前,都是非国有制企业。
赢周刊:在您被羁押以前,您在企业管理中有过哪些失误?有没有违法的地方?
陈远豪:我也仔细回忆过整个经营过程,应该说在企业经营中没有出现过失误。至于违法,我可以肯定地说,企业和我个人都不存在违法的行为。
赢周刊:您在公司里有没有持股?
陈远豪:有。是内部职工股,每个职工都买了,我是最大的。但整个内部职工股仅占所有股份的18%。我的股份是微不足道的。
赢周刊:您的个人所得税都依法交纳了吗?
陈远豪:我的工资分3块,深圳(公司)、武汉(公司)、天门(公司)各一块。我的个人所得税都是由公司代缴。公司是不是按法交纳,这是公司的问题。
我的理想不会变
赢周刊:您怎么看待孙大午事件?
陈远豪:一是孙大午行为确实违法,那么对他的判决应该是公正的;二是如果仅仅是因为孙大午和地方政府不融洽而抓人,那么无疑也是不正确的。
赢周刊:您对自己的定位是什么?
陈远豪:我就是一个干事、搞企业的人,我把搞活企业,为企业创造效益,为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看得很重。我参加工作以来,既不想从政,也不想当什么老板。我只想做一个职业经理人。
赢周刊:您个人的理想?
陈远豪:就是能把一个企业做大做强,使之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赢周刊:有了此次遭遇后,您的理想改变了吗?
陈远豪:有一点。原来是想把金天这个企业做成国内第一、国际一流的纺织企业,但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但湖北迈亚集团为我提供了一个可以施展抱负的舞台,我正努力去做。
赢周刊:由原来的董事长、总经理到迈亚来任副总经理,您觉得委屈吗?
陈远豪:我没有这种感觉,因为我不是想做官而是想做事的人。做董事长、总经理只是说有决策权,可以把一些好的想法变成现实;作为一名副总,不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想法,但是不影响做事。我可以把一些好的想法、建议提交给决策层,让大家采纳,这样也可实现。
赢周刊:这样一来,您不觉得离您的理想越来越远了吗?
陈远豪:只能说实现的难度增大了,我的理想不会变。
赢周刊:您觉得对人生的一种深刻见解是企业家成长的必要条件吗?
陈远豪:我认为应该是这样。做事先做人,我不能算是企业家,但一个优秀企业家的胸怀一定要宽广,对人要真诚。要善于取长补短,对的坚持,错的改正。不我行我素,做到“不降其志,不辱自身”。
赢周刊:经过这件事后,您的信念有动摇吗?
陈远豪:没有,冤案得以昭雪,反而更坚定了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会更加努力地去工作,为社会创造财富。
赢周刊:那您的处世原则和方式会不会改变呢?
陈远豪:原则不会改变。但会注意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方式。比如说,在合法的前提下,我会考虑让步。如果这样还不行,我会考虑离开。
我有把握把金天做好
赢周刊:您获释后,要求回到金天公司工作,是想彻底平反官复原职吗?
陈远豪:这是其中的一个想法。我还是舍不得离开金天这个我为之付出了极大心血的企业。如果说天门市政府现在还能给我机会,我想我仍然能把这个企业搞好。
赢周刊:您的获释,闹得沸沸扬扬,已经使天门市政府有了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这种要求,您不觉得天真吗?
陈远豪:我不觉得天真。我相信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有宽广的胸怀,只要把企业搞好,我作为一名受害者都不计较,双方何必不抛弃前嫌一起来利用公司的有利条件来把它做好呢?
赢周刊:您认为您还有把握把金天做好?
陈远豪:完全有。
赢周刊:您的理由?
陈远豪:无论从设备、职工的素质、还是公司的知名度来讲,现在的条件都比1994年我刚来的条件要好,应该说要做好比以前容易得多。我曾在写给市委市政府的报告中提到,不要政府的半分钱资金,3月之内恢复生产,8月之内扭亏为盈,我决不是在放空炮。有以下有利条件:1.我可以让公司回到原来良好的经营轨道上来;2.我可以把已流失的一些优秀的管理、营销、技术人才重新组织起来。一个企业,资金不是最重要的,人才才是最重要的。有了这些人才,企业的生产会恢复,营销网络会很快重新建立。用不了多久,企业就会生机勃勃。
赢周刊:您相信您的号召力?也就是说,他们会因您的复职而很快回来?
陈远豪:是的,除了公司能给他们较好的待遇外,更重要的是我对他们很真诚,彼此之间很了解,他们在这里能很好地施展自己的才能。比如原金天副总、现任浙江一家纺织公司老总的赵先生,原金天二分厂的厂长、现任河南一家纺织公司老总的操先生,原金天营销经理、现在湖南工作的袁先生等等,都是金天的骨干,在我被“双规”后先后离去。我获释后,他们都表示,如我复职,马上来和我一起来重振金天。
赢周刊:我们作一个假设,如果没有这件事情发生,今天的金天会是怎样?
陈远豪:我想如果按照当时的势头发展,今天的金天至少有100万锭的纺织规模,居全国前两名没问题,当时我们就是全国第二了。很可能股票已经上市了,我们是全国第一家贸工农一体化的公司,我被羁押的这三年正是棉纺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赢周刊:而现在的事实是天门政府已经以1.56亿元的价格出售了金天。您觉得这个价格合理吗?
陈远豪:我认为金天不应该出售。出售是为了阻止我回金天。
赢周刊:为什么您有这样的看法?
陈远豪:因为不出售就不能阻止我回去。我是无罪释放,政府没有理由不让我复职,重新到金天工作。
赢周刊:可是政府可以重新任命董事长、总经理?
陈远豪:不能,因为金天不是国有控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由董事会来选举。就算重新选,董事会和职工都会选我。
赢周刊:您觉得自己有一定的人格魅力?
陈远豪:是的。他们很愿意和我一起工作。
赢周刊:那您自己有没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
陈远豪:我只是一个把事业看得很重的人,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一流。我并没有出风头、当英雄的想法。
赢周刊:那您是否有一点狂?目中无人?从而导致了您的遭遇?
陈远豪:我不这么认为。我也并不是不会处理一些关系。比如,在此事以前,金天、我个人和天门市委、政府相处得都很融洽。他们还推荐公司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我获得“天门市十大新闻人物”、“湖北省优秀企业家”、“中国十大杰出经营者”及“全国纺织行业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我一心一意想把企业搞好,为天门争光。怎么领导一变动我就变狂了呢?当然,我也有一些意见,就是对某些领导居高临下,不顾企业实际,不尊重我们企业负责人,有意见。
“双规”之谜
赢周刊:您认为导致您被“双规”的原因在哪里?
陈远豪:我认为是与某些主要领导在三个方面存在一些矛盾。一是在江西九江两家棉纺厂的兼并项目上,市委市政府坚决反对。我不同意,这是整个事件的开端。
赢周刊:双方的理由?
陈远豪:他们反对是怕资金外流,从而影响天门金天的发展。
赢周刊:会吗?
陈远豪:不会。当时我们兼并洪湖、汉川的实践证明,这条路还是非常成功的。这两家企业仅做了一年就实现了1800万的利润。最后兼并的协议还是签了。我当时也做了最坏的打算,如不同意我就辞职,我可以到别的地方去。
赢周刊:您想到过会有今天的结果吗?
陈远豪:我万万没有想到。接着说第二个矛盾。2000年5月29日,市里某个主要领导要公司借200万元补市里的税收缺口,我拒绝了。当天上午市国税局来了4个人,说是某领导派来的,200万当天要到账。我说,公司不欠一分钱的税款,你们没有理由就拿走200万。大家不欢而散。我后来得知,就在当天下午的书记办公会上,决定对我实现“双规”。
赢周刊:第三个矛盾?
陈远豪:当时的市委书记张二江找我谈话,说有市委市政府有三个要求,如果我同意就继续做董事长、总经理,如果不同意就换人。
赢周刊:哪三个要求?
陈远豪:一是把户口和组织关系迁到天门,没有天门户口不得当总经理;二是由天门市委市政府派驻财务总监;三是立即终止和天门市外的厂家的协议,天门的企业不准到外面去搞。前面两条我都无所谓,关键第三条我不能接受。
赢周刊:为什么?
陈远豪:因为一个企业必须走扩张的道路才能够快速地发展。
赢周刊:您2003年11月曾到武汉看过正在服刑的张二江,是抱着什么目的?
陈远豪:是想揭开一个谜。
赢周刊:什么谜?
陈远豪:为什么在一夜之间,市委市政府的态度会有这么大的转变?因为在我被“双规”的5个月以前,张二江在公司2000年总结大会上当着全体员工的面说:“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金天,只要你们需要,我随叫随到。”
被“双规”的1个月以前,我被市委市政府推荐为“全国纺织行业劳动模范”。被“双规”的7天前,又再次推选我为金天公司董事长。为什么突然决定对我实现“双规”?就是这个谜。
赢周刊:谜解开了吗?
陈远豪:应该说,是对我以上提的矛盾作了一些求证。
政府最终应是为企业服务
赢周刊:您觉得怎样才能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陈远豪:我个人认为干部体制要作一些改革。干部要真正的对党和人民负责,而不是仅仅对上级负责,由于个人的失误而造成了对国家、企业利益的损害,应该追究其责任。司法体制也应该独立,这样就不会发生领导表态就能随便抓人的事情。
赢周刊:您认为将来企业家和政府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陈远豪:我觉得,首先,政府和企业都是建立在法制基础的两大平等的主体。现在政府对企业的干涉太多,不仅自己累,而且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再者,既然是市场经济,政府就不能作为对企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体,要由市场来决定。企业也应该有对政府的完整的法律诉讼权。最后,政府最终应是为企业服务的。
赢周刊:回过头来,您对整个事件有些什么感悟?
陈远豪:我觉得,一个企业家要做一些事情,首先要选择一个外部环境比较好的地方,政府开明,法制健全执行得力,思想开放。再就是这个地方能发挥自己的专长,有一个好的平台。
我不愿使那些关心我的人失望
赢周刊:您和湖北迈亚是怎样接触的?
陈远豪:是一个偶然机会。湖北仙桃市的领导在一次在与一家金天公司的原客户聚会时,偶然谈到了我。得知我的情况后,仙桃市就通过这家公司向我发出了邀请,说迈亚集团正准备上一个棉纺项目,想要我来负责,问我有没有兴趣。我就回答,如果你们能保证我和家人的人生安全,我就去。
赢周刊:那么,您现在觉得安全吗?
陈远豪:还比较安全。不过仍有些担心。
赢周刊:担心什么?
陈远豪:担心有人采取非法的手段来报复我。
赢周刊:那您为什么不走远一点,或者干脆回到深圳,却选择了仅仅只和天门一江(汉江)之隔的仙桃?
陈远豪:我在天门工作的这几年,我对这块土地也有了很深的感情,在整个事情当中,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湖北人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不能一走了之,不为他们做一点事情我会觉得很愧疚,这是最重要的一条。
赢周刊:那您有没有这种想法:您陈远豪就是要在天门的隔壁做一番事业,让人们知道,您还是能干事?
陈远豪:我只是不愿使那些关心我的人失望,我在湖北还是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赢周刊:您现在的部分财产还没有退回,您为此做了些什么?
陈远豪: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应该是我的权利。我已交涉过多次,虽然还没归还我,但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回放】
1. 陈远豪
陈远豪,大学毕业,1951年出生于湖南武岗市,1975年入党,1992年任深圳金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4年任天门金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任湖北金天贸工农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陈远豪把一个连续亏损的企业扭亏为盈,金天成为天门市工业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职工年均收入四个第一的骨干企业,并于1999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其本人也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企业家”、“中国十大杰出经营者”、“全国纺织行业劳动模范”。1999年,金天公司的产品质量居国内国际领先水平,其规模居全国棉纺第二名,成为全国纺织行业的典范,陈远豪也因此被业内誉为“棉改第一人”。
2. “5·29”案件
2000年
5月29日,天门市书记办公会决定对陈远豪进行立案审查,并成立了“5·29”专案组,5月30日,天门市纪委对陈进行“双规”。同年7月27日陈远豪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拘,8月28日被逮捕。2001年8月8日陈被天门市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陈提出上诉,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2002年3月18日,天门市人民法院重审依然对陈判刑三年,陈再次上诉。2003年3月12日,汉江中级人民院撤销天门市人民法院对陈的判决,终审判其无罪,陈于3月13日获释。
3. 金天公司的命运
湖北金天贸工农有限公司的本部就是中外合资企业湖北天门金田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从1992年成立,到2000年5月都是以湖北天门金田纺织工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纳税、核算的,1992年成立后由深圳金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1%,1995年8月,深圳金田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吉来棉纺厂49%的股份。1999年,即陈远豪被羁押的前一年,公司实现利税5056万元,其中利润3479万元,税金1577万元。2002年底,公司上缴税金降至186万元,亏损额达2326万元,向银行交纳的利息也由3000多万元下降到41万元。陈远豪在任时的7000多万元的现金及贷款也随风而逝,企业难以为继,曾一度停产。2003年2月18日,就在陈远豪无罪释放的前一个月,天门金天与新组建的天门金天纺织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以总价1.56亿元卖掉了这家企业。
4. 语录
陈远豪:因为我不听话,就是没有满足他们的一些要求。
张二江(原天门市委书记、被媒体称为“五毒书记”、现服刑。):我对不起你(陈远豪),如果我当时听了别人的反映,再找你谈一次话就好了,可能会避免这一事件的发生。这是我的失误和责任。
以下摘自2003年12月10日央视《新闻调查·无罪的代价》
王宪龙(天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协调会的目的)就是把它办成案子,把他定罪。
张爱国(天门市委副书记):他做错的事肯定是市场来承担。但是他个人的问题要由他个人来承担。
李先文(原天门市检察院检察长、现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见我有想法,想不通有意见,就说捕错了由市委负责。
万中原(原天门市纪委副书记、陈远豪案主要负责人,现因办理此案中有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撤销公职):我就是说这是一次践踏党纪国法的行为。我只能说我是一个执行者,市委决定的事情我去执行,不论对错。只要决定了我就得执行。
彭炳发(天门市人民法院法官、陈远豪案重审审判长):我至今还认为陈远豪是有罪的。
程克武(湖北天门金天公司法律部经理):我感到他(陈远豪)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融洽的问题,而是很不融洽。
廖雄涛(湖北天门金天公司财务部):陈总在会上经常说一句话:“在市场和市长之间,我永远选择市场。”
张天贺(央视《新闻调查》编导):这片子(2003年12月10日央视《新闻调查·无罪的代价》)做不好,我觉得对不起这件事情,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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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警示录:湖北优秀企业家陈远豪3年冤狱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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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噩梦:陈远豪走了